7月14日,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處理進展的公告,披露了今年造成5人死亡、8人受傷的“2.27”較大中毒事故調查報告概況,并聲稱已收到吉林省應急管理廳下發的行政處罰告知書,罰款金額為69萬元。
2021年2月27日21時30分,吉林化纖公司生產過程中高壓電纜短路停電,造成一生產車間部分排風設備停止運行。23時10分恢復供電,相關崗位工人在準備恢復生產過程中,吸入有毒氣體,被迅速送往專業醫院進行救治,5人經搶救無效死亡,8名傷者目前生命體征平穩,沒有生命危險。
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已于7月9日在官網發布了《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2·27”較大中毒事故調查報告》,報告指出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包括總經理助理在內12名企業有關人員受到處理。
事故直接原因為:公司長絲八車間部分排風機停電停止運行,該車間三樓回酸高位罐酸液中逸出的硫化氫無法經排風管道排出,致硫化氫從高位罐頂部敞口處逸出,并擴散到樓梯間內。硫化氫在樓梯間內大量聚集,達到致死濃度。一名員工在經樓梯間前往三樓作業崗位途中,吸入硫化氫中毒,在對其施救過程中多人中毒,導致事故后果擴大。
調查報告部分內容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1年2月27日21時32分,化纖公司總變1號變壓器一次側電源電纜相間短路,三期電站1013開關一段過流保護動作跳閘,導致1號、3號、5號變壓器停電,造成長絲八車間局部停電,停電設備含長絲八車間9-24號排風機;四酸站長絲八車間工藝操作站(以下簡稱八紡酸站)1號、3號、5號酸浴循環泵、八紡酸站2號局部排風機、環境排風機等。八紡酸站三樓酸罐局部排風機因停電(罐頂開口吸風)停止運行,備用局部排風機未開啟。
22時25分左右,新原液車間工藝班長荊玉生(事故中死亡)通知控制室開啟三樓蒸汽噴射泵閥門,新原液車間操作工王賀佩戴防毒口罩走到二樓至三樓樓梯間時,因刺激性氣味大而返回。
22時47分,控制室DCS操作工孫麗敏電話告知荊玉生三樓樓梯間有刺激氣味,王賀說一人去三樓開啟蒸汽閥門不安全,荊玉生隨后趕到車間二樓與王賀準備經樓梯間到三樓開啟蒸汽閥門,王賀提醒荊玉生三樓樓梯間內刺激性氣味很大,荊玉生未予理睬,在未戴防毒面具的情況下與王賀(戴防毒面具)前往三樓準備開啟閥門,王賀因刺激氣味中途返回,荊玉生獨自前往三樓。
23時03分,孫麗敏電話聯系荊玉生,電話無人接聽。之后,王賀與長絲八車間通風工石博去三樓查看,在接近三樓的樓梯緩臺處發現荊玉生頭向下方仰倒在樓梯上且頭部及地面有血跡,二人判斷無法施救后,石博到一樓尋求救援,王賀返回二樓軟水間平臺,使用對講機將情況告訴了孫麗敏。在此期間,新原液車間脫泡崗崗位工人王勇(事故中死亡)和程凱(事故中死亡)在控制室聽到孫麗敏與王賀對講機對話內容后,自行上樓施救。
23時10分左右,長絲八車間技術員代彬(事故中死亡)和公司生產處高級主管閆彬在一樓門廳聽到石博求救后,佩戴防毒口罩上樓施救。當二人行至二樓至三樓樓梯處,代彬中毒倒地,閆彬隨后暈倒滾下樓梯,蘇醒后掙扎返回一樓求救。期間長絲八車間通風班長周寧(事故中死亡)獨自上樓施救中毒。
23時15分許,新原液車間工藝值班長趙明輝聽到求救后與另一人戴防毒口罩由一樓進入樓梯間,在靠近三樓樓梯緩臺附近看到倒下的五人,準備施救時中毒從樓梯滾下獲救,另一人無法施救回到一樓。
23時25分左右,長絲八車間恢復供電,王普順至風機房開啟了八車間紡絲排風機。在判斷達到施救條件后,現場人員及相繼趕到的車間其他人員將中毒倒地5人抬到二樓軟水間通風處,并對代彬等人進行心肺復蘇。
23時26分左右,公司總經理助理程志國、生產處處長李超趕到現場,組織并參與救援,疏散車間作業人員。
23時43分,公司調度人員撥通了120急救電話。
28日0時4分,吉林市120急救中心5輛急救車輛先后趕到,將傷情較重的8人緊急送往吉林市化工醫院救治,另外5名受傷者由化纖公司員工用私家車送往醫院救治。其中5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8人受傷。
二、事故直接原因
經調查認定,事故直接原因為:長絲八車間部分排風機停電停止運行,該車間三樓回酸高位罐酸液中逸出的硫化氫無法經排風管道排出,致硫化氫從高位罐頂部敞口處逸出,并擴散到樓梯間內。硫化氫在樓梯間內大量聚集,達到致死濃度。荊玉生在經樓梯間前往三樓作業崗位途中,吸入硫化氫中毒,在對荊玉生施救過程中多人中毒,導致事故后果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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